管控系統

制度化審批流程及
項目成本管理

在監管工務工程的項目估算方面,政府有一套嚴謹的機制審核項目估算。
在不影響項目功能、品質及施工安全的大前提下,項目策略及管控處(管控處)持着「目的為本、實而不華」的原則,以獨立第三方的身份由項目立項參與工程預算審視的工作,採取以下措施管控成本:
  • 在工程項目立項時,我們會審批工務部門擬備的技術可行性說明書以確定工程的技術可行性,以及檢視工程項目的初步工程預算和現金流量需求。為進一步管控工程開支,政府會以「業主」思維作前瞻性規劃,要求相關政策局及用家部門,共同與管控處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工程項目初始階段全面評估不同推行方案的成本效益,協力制定切實可行及更具成本效益的方案。
  • 當工程項目進入設計階段時,我們會與項目倡議政策局及用家部門進行磋商,透過優化設計,包括探討不同的設計方案、施工方法及採購模式,以提高項目的成本效益、減省成本及減低超支的風險。我們亦會參考其他同類型項目的造價和市場的最新情況等,以確保項目估算合理。另外,政府將項目提交立法會的工程項目撥款前,會採用同步招標安排,讓核准項目預算中確切地反映投標報價,以做好項目財務管理工作,減少項目超支的風險。
  • 在建造階段,發展局及各工務部門會定期召開高層會議,配合已建立的「綜合數碼平台」,讓不同部門的管理層掌握各項目的實時表現,密切監察項目推展的時間表,適時介入,從而減少項目超支和延誤的風險。同時,管控處亦會審核項目於施工期出現的大型變更指令,向工務部門提供獨立意見,以確保該指令符合成本效益。